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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荆门新闻网举报受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并进行网上公布。

一、机构设置

网站编辑部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网站记者部、技术部等部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二、举报渠道

1.本网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并链接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s://www.12377.cn/)、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jubao.py.cnhubei.com/)、荆门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wxb.jmnews.cn/hlwjbsite),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

2.本网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2385865;举报邮箱:editor@jmnews.cn。

三、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荆门新闻网(包含各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举报信息分类

1.政治类(涉攻击党和国家制度及重大方针政策,攻击“两个维护”,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损害国家形象荣誉利益,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诋毁英雄烈士等内容的信息)

2.暴恐类(涉宣扬暴力恐怖思想、教唆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传授暴恐犯罪技能以及传播暴力血腥视频、图片等内容的举报) 

3.诈骗类(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木马病毒、钓鱼信息、传销信息举报) 

4.色情类(色情图片、色情文字等内容举报)

5.低俗类(低俗庸俗媚俗、不良社会风气等信息举报)

6.赌博类(赌博类、非法博彩类、地下钱庄、洗钱等信息举报) 

7.侵权类(涉嫌泄露个人隐私、侮辱谩骂、诽谤诋毁、版权侵权的信息)

8.谣言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信息举报) 

9.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类(包括但不限于图文、视频、直播、评论等)

10.涉企网络侵权类(涉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11.其他类(垃圾广告、违禁物品等信息举报)

五、举报方式

1.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查情况。

2.举报文件模板(参考):

(1)标题: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2)举报类型:

(3)举报内容:

①标题及链接地址(或违规信息在网站的详情页截图)等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

②发稿时间;

③举报原因(相关法律依据、侵权表现等);

④违规信息事实相关截图;

⑤其他您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⑥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荆门新闻网与您核实更多必要信息,在您的帮助配合下依法处理);

⑦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需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涉企网络侵权类举报受理需提供的材料:

①侵权问题的具体描述;

②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③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并加盖该单位公章;

④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请提供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⑤能证明所投诉对象具有侵权行为的充分证据;

⑥原则上投诉人必须隶属于权益人,否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的照片或扫描件。

六、举报受理流程

(一)受理登记

1.荆门新闻网设置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举报处置专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平台处理系统,查收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以上记录均妥善保管,并由专人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

2.举报案件受理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规范,处事认真严谨。  

(二)报告和交办

1.对受理的举报,由举报处置专员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确认后进行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进入反馈流程。

2.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先向举报人说明,告知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3.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反馈

1.举报处理完成后,应由举报处置专员向举报者及时反馈,无法反馈的需予以注明。

2.针对来自相关举报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该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3.对于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向交办、移送的相关部门反馈。

4.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七、其它

1.您需要保证举报内容及事实的真实性,否则,您应自行承担虚假举报的侵权和违法风险。如因您的虚假举报使荆门新闻网遭受损失,荆门新闻网保留向您追偿的权利。

2.荆门新闻网有权根据平台运营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要求,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调整,届时将在平台重新发布。

 

最新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