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京山县孙桥中学请孙桥镇司法所干部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宣传课。
今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设立宪法日的目的,是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我国行宪史上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为了使全校师生了解宪法,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孙桥中学在我国“宪法宣传日”首日组织了这次有意义的宪法宣讲活动。
在宪法宣传课上,讲解员以娴熟的业务、丰富的知识和积极的互动活跃了课堂气氛,使整个宪法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