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新闻网讯(记者 许洋洋 通讯员 李胡兵)6月21日上午9时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雷涌泉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宏琼、肖芄组成合议庭,正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重大火灾事故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据悉,这是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执行以来,雷涌泉院长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
本案因2015年8月15日荆门市中天街重大火灾事故引发,当事人各方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庭前,雷涌泉院长仔细阅读了全部案卷材料,认真研判分析案情,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经验,他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庭审持续2个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院长开庭审理案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的重要标志之一。院庭长作为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一线,亲自、直接承办案件,从以往的案件审理“间接把关者”转变为“直接审理者”,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也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