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兆喜提起公诉
近日,杨兆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由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向东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月1日下午2:25许,荆门城区的士司机杨某某(男,48岁)载客行至金虾路金宁路段时,与私家车主余某因超车、别车问题产生矛盾,余某下车理论,杨某开车撞向余某,并造成在长宁大道正常行驶的两辆私家车不同程度损坏。
(视频来源朋友圈)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置,经初步调查,2019年2月2日警方依法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杨某某刑事拘留。
余某经医院检查,身体多处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