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近些年来,因为社会变革、思想开放、经济状况、家庭环境改变等诸多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离婚率居高不下,甚至上升的趋势。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须知离婚造成伤害最大的是孩子,父母分手让孩子失去了完整的父母之爱,进而孩子的安全感和受教育的条件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多方调查都证实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健康成长相对困难,误入歧途的相对较多;离婚对夫妻双方的精神打击也大,因为离婚而出现焦虑、沮丧的现象也很常见;离婚还对双方父母的生活和社会的安稳产生不利影响。离婚率上升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帮助解决。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姻法中的离婚增加了“冷静期”,笔者觉得这是件好事。尽管有些人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但从实施几个月以来的实际效果看,许多地方反映出来的数据都是比较乐观的。据悉,武汉市仅这一办法实施两个多月收回了离婚申请的案例就达一半,全国还有不少地方都有超过20%的人改变了离婚的主意。可见,离婚“冷静期”对稳定婚姻稳定家庭的积极作用是明显的,因为它留给了当事人更多的思考、权衡利弊和调解劝和的时间,特别是能给那些一时感情用事、赌气离婚者留有较大的缓冲空间。所以,我们应该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和完善,使之更有针对性,更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毋庸置疑,现在的婚姻状况有不少不稳定的因素。有的人过分看重金钱地位和权势;有的视婚姻为儿戏,结婚、离婚草率,出现了“闪婚”现象。结婚基础不牢,很快就要离婚也不奇怪。产生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正确的婚姻恋爱观。要知道,真正的婚姻是在结婚时,想的是跟对方白头到老,是想着跟对方一起努力教育好子女,照顾好老人,把家庭的日子过得甜美和谐。在这种情况下,也许爱情表白不多,但足够地信任对方;也许感情不总是那样缠绵,却真心愿意为对方着想、为对方付出。如果不是这样,或者说做不到这样,就难说是坚贞的爱情、持久的婚姻。
这里还需要说及的是,离婚“冷静期”只是能为稳定部分感情用事、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家庭和夫妻留出一定的时间,让他们有慎重考虑、选择重归于好、共同建设幸福家庭的时机。当然,这个时间毕竟是有限的,不能无限期拖延,这是其一;其二,这个“冷静期”肯定也不是万能的,特别是那些因为家暴或者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无法挽回的家庭是不适用的。所以,我们不可以生搬硬套,要因人施策。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冷静地分析调查每一起提出离婚申请的家庭的真实情况,分清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让这个原本有积极意义的举措发挥应有的作用。(刘伦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