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等优势,成为不少人的代步和运输工具,但其暴露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多,在使用过程中时常出现充电起火事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不要购买无产品合格证、无CCC强制性认证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应不超过25km/h。购买时现场查验电动自行车电池、电机等关键元器件,不要购买与该型号车辆合格证描述不一致的产品。不要选购与电动自行车电池规格不匹配的充电器。如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者等于48V,则对其配套的充电器应选用输出电压为48-59V,如果选用更高电压的充电器,可能会出现电池过充情况,加速电池老化的同时极大增加起火风险。不要使用出现鼓包漏液等现象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电池达到使用年限应及时报废。
选购电动自行车专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专用头盔,不要购买和使用自行车、滑板、轮滑等运动头盔或安全帽替代电动自行车头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优先选购执行标准标注为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新标准的头盔。选购时,注意壳体应坚固平滑、边沿圆钝,无不合理凸出物。缓冲层应手感密实无异味。外表面最好有反光材料,以便在光线不佳时,容易被识别,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头盔如果发生过一次较大撞击事故,应停止使用。若产品说明书中有建议使用期限,超过期限应及时更换。(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孙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