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5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勇为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崔宏国的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5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淳艳丽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滕颖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鲁琼丽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冉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袁达成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鲁琼丽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琼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勇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卫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1月5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芝龙的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