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摩托车考场科目三电子系统评判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规范摩托车考试,荆门市摩托车智能化评判考场已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从2024年9月1日起启用摩托车考场科目三电子系统评判。同时,原摩托车科目三考场停止考试,不再采用人工评判。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26日
关于启用摩托车考场科目三电子系统评判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规范摩托车考试,荆门市摩托车智能化评判考场已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从2024年9月1日起启用摩托车考场科目三电子系统评判。同时,原摩托车科目三考场停止考试,不再采用人工评判。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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