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经市体育艺术学校培养、代表荆门注册的运动员获得相应运动成绩后,湖北岚光燃气有限公司将根据运动员相应成绩提供激励计划,分别对运动员和教练员提供奖励。
10月中旬,湖北岚光燃气有限公司与市体育艺术学校达成共识,签订支持荆门体育事业发展协议。“双方合作目标旨在共同致力于建设体育强市,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支持荆门体育事业发展。”市体育艺术学校校长周松表示。
据了解,在6年合作期内,湖北岚光燃气有限公司将向夺得奥运会金牌、银牌的运动员,分别赠送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掇刀区掇刀石大道岚光·瑞丽湾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220平方米房产大平层一套,培养过该冠军、亚军获得者的主教练员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亚运会金牌获得者,可获赠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的房产一套,培养过该冠军获得者的主教练员奖励10万元;全运会冠军获得者可获赠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房产一套,培养过该冠军获得者的主教练员奖励5万元。
同时,已获得相应赛事名次的运动员及其主教练员,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运动健儿为祖国争光,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培养一名冠军也是非常不容易的,设立这样的奖励,不仅是对体育冠军的尊重和敬意,也代表了社会对运动员顽强拼搏精神的认可和鼓励,充分体现了对人才培养的重视。”岚光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杨表示,作为家乡本地企业,也承担着社会责任和使命,通过对运动员的关爱和支持,号召全民参与、关注体育运动,推动和促进家乡体育事业的发展。(记者张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