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联合发布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汽车、家电、家装厨卫、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秩序,防范各类骗补套补、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醒告诫书要求,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下文简称“参与商户”)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定,树立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识。
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参与商户经营场所内全部参与活动商品须明码标价并张贴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标识,标价信息应包含销售原价、政府补贴后的实际支付价及补贴金额,确保价格清晰、标示明确,不得以活动为由抬高商品价格,禁止虚构商品原价、虚假折价促销;不得以“限时秒杀”“政府定价”等话术误导消费者;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搭售等变相涨价行为。
参与商户要建立健全销售台账,价签信息应与收银系统实时同步,确保销售单、支付单、送货单、发票、财务报表等信息一致,并如实填写参与活动商品有关信息,及时、准确提供真实的补贴申请资料,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直达消费者。参与商户与消费者要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不得伪造图片或提供虚假信息套取补贴资金,不得串通虚开发票提高申请补贴标准。
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将加大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如有涉嫌不正当竞争、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商户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补贴资金如数追回,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消费补贴类活动。同时,将违法违规信息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各参与商户要高度重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纠正不规范的价格行为,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对以旧换新活动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线索,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记者汪兵洋 胡圣宇 通讯员王晨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