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荆门市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我市低空经济研发制造、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拓展、打造通航+X模式等关键领域提出13条支持措施,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
《若干措施》聚焦研发制造。对低空航空器整机、关键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2%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产品获得民航局型号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且累计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的,按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分级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500万元。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低空经济科研平台,分别给予200万至500万元、50万至200万元奖励。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此外,入驻荆门航空产业园的企业可享受前3年100%、后2年50%的租金补贴,租用机库的企业可享3年50%租金补贴。
为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发展基础,《若干措施》对新建无人机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等基础设施的,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企业年度补贴上限100万元。中型、大型起降场及载人垂直起降飞行器起降场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企业年度上限400万元。低空信息基础设施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
在拓展应用场景,激发市场活力方面,《若干措施》对新开通城际间有人驾驶运输航线且年飞行超300小时的,每条航线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的企业,新开小型、大中型航线分别奖励20万元、40万元。低空仿真验证、检验检测等平台年营收超500万元的,补贴10万元。开展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直升机救援培训等业务的企业,按取证人数或培训人次给予补贴,最高5000元/人。农林植保无人机作业达标的经营主体,最高可获15万元/年补贴。
《若干措施》对承办国际级、国家级低空赛事活动的企业,分别最高补贴200万元、100万元。使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开展旅游、应急救援等服务达200架次/年的,补贴30万元/年;无人驾驶航空器服务达500架次/年的,补贴15万元/年。
《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对战略科技人才提供定制化支持,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奖励及综合保障。(记者付永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