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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曝光6起典型案例!

时 间: 2025-04-05 09:36
来 源: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为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提升群众出行品质

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持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

经营行为严管严治

3月份,对相关企业通报5家次,约谈2家次,整改5家次,督促企业对34名违规运营驾驶员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查处出租车(含巡游车、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10起,其中巡游出租车违法违规6起,网约车违法违规4起。

现对6起典型案例曝光 

↓ ↓ ↓

案例一

2025年3月14日8时22分,巡游出租车鄂HT***4(荆门市中宇汽车客运出租有限公司)从掇刀区十里牌至东宝区银泰城营运途中甩客。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3月20日16时34分,巡游出租车鄂HT***8(荆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荆门火车站出租汽车专用通道内堵塞入口、不文明排队。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5年3月23日18时28分,巡游出租车鄂HD****0(荆门市中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从漳河万达至湖北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的营运途中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5年3月29日13时55分,巡游出租车鄂HT***6(荆门人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从漳河万达至荆门西站营运途中拒载。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2025年3月18日9时54分,网约车鄂HD****8(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在栗溪镇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招揽四名乘客送至荆门城区。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给予罚款299元的处罚。

案例六

2025年3月27日19时55分,网约车鄂HD****6(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从荆门西站至荆楚理工学院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招揽两名乘客,其中一名乘客送至名泉小区,另一名乘客送至荆楚理工学院。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给予罚款299元的处罚。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流动的名片

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

城市形象与市民出行感受

荆门交通提醒全体出租汽车从业者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行业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提升服务品质

市民可通过12328热线举报违规行为

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严查

责任编辑:马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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