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京山市人民法院在屈家岭人民法庭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向27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60万元,以“真金白银”兑现“纸上权益”。
案件起因追溯至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于B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A公司遂向京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充分采取执行举措,依法冻结了B公司包括监管资金账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执行中,执行法官向A公司了解到,案涉工程项目急需回款以支付所雇农民工工资及劳务费用。而若要划扣监管资金账户内的款项,必须经过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
劳动报酬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工程所在地屈家岭管理区走访,与当地住建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沟通。经过多番组织协调,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执行法官与当地主管部门协商确定了在执行中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方案。
为及时兑现农民工合法权益,法院要求A公司提交了明确的用工清单及欠薪明细,并核定了发放比例。屈家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即批准按新工资表拨付款项,京山市人民法院遂依法裁定提取B公司监管资金账户60万元。
4月2日下午,工人们陆续来到屈家岭法庭,逐一核对身份信息、银行账户,规范有序地办理案款领取手续。伴着沙沙的签字声、工作人员细致的核对声,一笔笔执行款全部确认完毕,并将在5日内发放至他们的账户。
将“烦薪事”办成“暖薪事”,不仅解决农民工的急难愁盼,也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京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活用足执行举措,切实以司法的力度与速度捍卫民生温度,让每一份判决落地有声,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记者邓琳 通讯员江慧敏 蓝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