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货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连续查处多起此类案件,并曝光典型案例,以此提醒广大货运驾驶人切勿酒后驾车,安全运输从“零酒精”开始。
3月5日,在南铁线四坪村路段,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因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宋某富的酒精含量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货运车辆。4月1日,北三环火焰冲路段,驾驶人张某付饮酒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被执勤民警拦截,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货运车辆。
驾驶人宋某富酒驾被查。交警供图
交警介绍,货运车辆承载着数吨甚至数十吨的货物,一旦驾驶人酒后操控方向盘,不仅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更可能对道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酒精麻痹驾驶人的神经,削弱对速度、距离的判断力,使得庞大的车身成为失控的“钢铁猛兽”。
针对酒后驾驶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指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更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货运司机手握的不仅是方向盘,更是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荆门交警部门呼吁广大货运驾驶人,要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关注和支持交通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李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