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交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起摩托车非法改装排气管的违法行为,当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理。随着夏季来临,“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呈现高发趋势,荆门交警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确保道路交通更安全、有序、文明。
“小伙子,你这排气管改装得挺叛逆啊?原厂的换成了爆款‘炸街神器’啊?”5月14日10时许,荆门交警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存在明显的非法改装排气管行为。经询问,该车为驾驶员何某从外地购买的二手改装车,不仅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购置保险。何某坦言,改装排气管是为了吸引他人注意力,增加驾驶乐趣。
“驾驶乐趣不能靠制造噪音来体现,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交警现场对何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交警详细讲解了私自改装排气管、非法飙车的危害,并向其普及了交通安全法规。经过一番“知识暴击”,何某心服口服,当场拆除排气管(如图),将车辆恢复原状。
据交警介绍,“飙车炸街”的行为人往往采用多种非法改装方式,包括更改发动机、改装大灯、改装排气管、更改车标、改装轮毂以及加装大尾翼、宽包围等。这些改装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对行车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例如,改装发动机虽然能提升动力,但会带来极大的行车隐患;改装大灯不加透镜,在会车时会对对向车道驾驶人造成严重影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改装排气管则会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记者李暕 通讯员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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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