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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细则

时 间: 2025-05-27 09:36
来 源: 荆门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两级中考办组织,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除具有特色学科(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主招收特色学科(专业)学生外,市教育局中考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分数高低进行比较录取。初中期间有校园欺凌行为的、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成绩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以上的学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对于普通高中特色学科(专业)录取工作,经市教育局批准,开展特色学科(专业)招生的普通高中根据审批的学科(专业)在全市范围内提前录取特长学生。各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要制定特色学科(专业)招生办法,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6月15日前,各自主招生普通高中须将自主选拔后的入围名单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中考办(设在市招考局中考科),市中考办将根据各普通高中特色学科(专业)招生办法、考生志愿、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相应区域录取,分配生可投档人数不足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收回调剂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相应区域内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可投档人数不足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收回征集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制专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录取,应届毕业生通过网上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其他专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录取,应届毕业生通过网上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往届毕业生通过到校登记注册录取。

考生可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记者吴兰艳 通讯员李兵)

责任编辑:谢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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