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6月13日,以“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为主题的荆门市幼儿园园长优秀说法案例展示活动在京山市圆满举行。
为切实推动新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荆门市教研室(市教科所)以学前教育宣传月为契机,指导各园所聚焦新法解读和实践思考,推出“新法解读”“园长说新法”等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千人聊体会”的活动要求。各幼儿园园长带头学习、带头宣讲,深刻阐释新法核心要义、重点内容和指导意义。本次活动由荆门市教研室(市教科所)主办,京山市教育局、京山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承办。全市各区县教研部门负责人、近200名园长参与。
展示活动上,17位优秀园长依次登台,以鲜活案例诠释法治框架下的育人智慧,每个案例都是法治精神落地生根的生动注脚。市区(县市)两级教研员精准犀利的专业点评,将实践经验升华为可推广的荆门市幼儿园规范管理的范式。
展示活动结束后,长江职业学院金晓梅教授带来专题讲座《学习〈学前教育法〉护航幼儿成长路》。她以案释法,深刻剖析法律条文背后的儿童权利本位思想,强调“知法”是底线,“善育”是追求,引导园长们将法律条文内化为办园治教的行动自觉,为幼儿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法雨润泽,新苗茁壮。这场思想与实践交融的盛会,为荆门学前教育注入澎湃的法治动能。站在新起点,全市幼教人将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职责,以法护航、以爱育心,奋力书写“幼有优育”的荆门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