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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再次提醒

本月起门诊慢特病购药报销须凭电子处方

时 间: 2025-07-11 09:50
来 源: 荆门晚报

  近日,许多到药店购药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现,医生手写处方不能购药了,要电子处方才行。对此,医保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参保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特病购药报销,不再接受纸质处方,须使用电子处方。

  电子处方作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的唯一有效处方凭证,获取渠道有两种:医院当面开方,药店网上问诊。

  医院当面开方,药店配药报销。参保患者到慢特病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时,医院已配备了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的,直接在医院药房配药报销;医院暂未配备患者治疗所需药品的,接诊医生应当开具电子处方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参保患者到签约的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并出示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药店工作人员即可调用电子处方进行配药和报销结算。

  为方便老年人和儿童门诊就医购药,医院可将医保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版交给患者,患者持纸质版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

  药店网上问诊,线上开方配药。参保患者直接前往本人签约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在药店内通过本地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网上问诊(参保人员亲属或药店工作人员可帮办),在线接诊医生根据参保患者病情开具电子处方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参保患者凭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获取电子处方信息后即可现场配药报销。

  自2025年1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也将执行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报销相关规定,不再接受纸质处方,须使用电子处方。(通讯员王雪冬)

责任编辑:王玮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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