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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11月起施行

破解意见统一难、运维负担重等问题

时 间: 2025-08-13 08:48
来 源: 荆门晚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公告,《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上下楼难”问题,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堵点,让民生工程有法可依。

  作为全省老龄化率较高城市,我市老年人“上下楼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突出民生痛点。《条例》共设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对适用范围、政府与部门职责、加装电梯申报审查流程、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保障、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以“坚持党建引领,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兼顾各方、保障安全”为原则,针对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且非危房的合法住宅,建立加装电梯全流程规范。

  在服务民生和提升效率方面,《条例》着力破解群众关心关切的加装难题。例如,针对“意见统一难”,实行“一户申请启动”机制,由村(居、业)委会协助征询本单元业主意见,按照民法典“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的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并健全协商、调解、诉讼等争议解决机制。针对“审批流程多”,推行“联合审查”模式,住房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十日内完成联合审查,实现“一次申请、部门联办”。针对“运维负担重”,允许加装电梯使用符合规定的住宅维修资金、公积金等,鼓励政府组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并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设计、施工、验收、维保各环节责任主体。

  同时,《条例》设立严格安全门槛,要求对建筑主体安全性进行审查,规定电梯安装施工前须书面报备市场监管部门,且必须由持证单位维保,鼓励加装电梯配置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防范安全隐患,切实守护居民“上下楼”的安全。

  当前,市政府正统筹相关部门做好立法衔接,同步修订具体实施办法、技术规范、管线迁改协调机制等配套文件。各级基层组织将充分发挥“红色引擎”作用,协助化解加装电梯中的各类难题,打通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也将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确保条例落地见效。(记者李蕾蕾 见习记者杜雅萱 通讯员胡倩 李京仑)

责任编辑:王玮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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