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慧警务站连续在一天内为两位群众解决失物难题,获好评。
8月24日9时许,象山大道三眼桥农发行路段有群众报警称电动自行车丢失。海慧警务站民警与辅警迅速出警,找到报警人黄某了解情况。据黄某所述,其家人8月22日将电动车停放在该路段,后续无法找到,遂求助警方。民警随即查看周边监控,发现黄某家人实际将车停在园丁小区附近,随后在该地点找到电动自行车并交还黄某。
当日11时许,北门路万库城有群众报警,称手机不见。海慧警务站民警与辅警立即赶赴现场。报警人曹某表示,自己试完衣服准备结账时,发现手机遗失。民警随即双管齐下,一方面查看现场监控,一方面沿着曹某试衣服的路线现场搜寻,最终在收银台附近找到曹某的手机。
事后,黄某与曹某均对警务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停放电动自行车时,要牢记停放位置,最好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携带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时,要时刻留意,在购物试衣、就餐等场景中,不要将物品随意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若不慎遗失财物,需第一时间报警,详细告知财物特征、遗失时间及地点,以便警方高效开展查找工作。(记者李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