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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实施秸秆焚烧隐患动态清零

时 间: 2025-10-24 10:07
来 源: 荆门晚报

  10月2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秸秆焚烧隐患动态清零工作。

  开展此次工作,旨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多发频发问题,为秋冬季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腾出空间和容量。具体是——

  排查焚烧隐患。开展自查,各地组织乡镇村迅速开展秸秆焚烧隐患摸底排查,10月25日前将辖区秸秆焚烧隐患面积和整改措施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后期核查督导的依据;巡查交办,市禁烧办利用无人机对各地进行巡飞监测,对发现的高留茬、粉碎还田未翻耕的田块,按照市主要领导“一事双交”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交办,并在交办函中明确焚烧隐患田块所属县市区及乡镇村、面积、坐标。

  迅速整改落实。各地针对自查发现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秸秆焚烧隐患田块,制订动态清零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组织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社会化服务机构、农业合作社和乡镇村等力量,通过翻耕埋茬、旋耕灭茬清理离田等方式及时消除焚烧隐患。各地形成秸秆焚烧隐患“发现→交办→整改→核查→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辖区所有的秸秆焚烧隐患在11月10日前清零销号。

  加强核查督导。“两办”督查室、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将组成核查专班,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焚烧隐患动态清零工作进行核查督导,对未按照自查和市级交办的秸秆焚烧隐患整改清单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地方,将在全市通报提醒,并限期整改到位。

  严肃追责问责。对行动迟缓、敷衍应付、落实不力、成效不好的,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机制予以通报批评、提醒约谈、纳入干部成长档案;对履责不力、隐患消除滞后和因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人,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记者杨涛 通讯员李其林)

责任编辑:杨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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