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启华、谢继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周美元、陈俊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陶然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陶然所作的关于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敦峰所作的关于《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飞雁所作的关于《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关于修改《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副局长李维鸿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叶孝全所作的关于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胡志强所作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洪林所作的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青松所作的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荆门市本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听取并审议了2025年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主办单位负责人所作的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市政府副市长彭俊武在会上宣读了关于提请会议任职的议案,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卢学新所作的关于提请会议补选省人大代表和任职的人事安排的说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青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在会上宣读了关于提请会议任免的议案并作说明。相关人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和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决定任命王丹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上,汪在祥向部分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党工委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记者孟亚利 通讯员李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