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8时,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决定从今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经省级会商研判,受本地污染累积叠加传输污染影响,预测未来几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轻中度污染风险。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我市发布此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今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启动范围为我市域范围。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健康防护指引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落实以下措施:工业企业按照《荆门市2025—2026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期间原则上不得执行开机作业。B级及以上环境绩效企业需采取自主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驻点帮扶,及时发现并处置超标排放行为。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按照《荆门市2025—2026年度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要求,荆门中心城区及团林铺镇、漳河镇、麻城镇、子陵铺镇、牌楼镇、石桥驿镇,钟祥市胡集镇、双河镇、磷矿镇、冷水镇,沙洋县沈集镇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构件破拆、房屋拆除、场地凿岩打桩、现场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其间,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和主动减排;倡导公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绿色生活;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巡查督办。社会各界若发现重污染空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反映。(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