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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交警严查酒驾不留死角

上月查处427起 醉驾占比超两成

时 间: 2025-12-03 09:51
来 源: 荆门晚报

  秋冬时节天气转凉,亲朋好友聚餐增多,“饮酒暖身”使得酒后驾车现象有所增加。11月以来,荆门交警对秋冬季酒驾高发态势持续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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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交警紧盯酒驾形势变化,结合辖区交通特点科学研判,将餐饮聚集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路段列为管控核心,灵活调整夜间至凌晨的勤务部署(如图),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时段、无死角严管严控,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据统计,11月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427起,其中饮酒驾驶334起、醉酒驾驶93起,醉驾数量占比超两成。

  荆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会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务必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此外,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酒后骑行与开车处罚相同。(记者李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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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车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责任编辑:杨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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