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消息称,12月3日14时起,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响应。
为应对轻中度污染风险,11月29日21时,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30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随后,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或加强管控力度,或做好巡查督办,相关工业企业积极响应,或停产,或减排。
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经会商,预测未来36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根据《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市决定自12月3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响应。预警解除后,各地各部门继续按照10月23日印发的《关于强化近期中心城区及重点关联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强化管控措施。
各地各部门需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督促工业企业在生产前先开启环保设施,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市气象局持续加强监测预报,结合气象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