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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条举措!为生育保驾护航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涉及奖补政策有效期暂定3年

时 间: 2025-12-11 10:57
来 源: 荆门晚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27条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人口第一战略,全方位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措施》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奖励补助的政策有效期暂定3年。

  此次印发的《措施》,充分汲取外省市生育支持政策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从倡导积极正向的生育友好文化观念、构建系统有力的生育友好政策体系、完善优质均衡的生育友好公共服务、营造包容共享的生育友好空间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减免孕产费用、加强医保支持、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儿童成长空间、强化家庭育儿指导等27项举措,旨在进一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振群众“敢生育、愿生育”信心。

  《措施》中,围绕生育成本减免,推出多项“真金白银”政策,如定点医疗机构为新婚夫妻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为备孕夫妻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在市内医疗机构建档检查的我市户籍孕妇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为新生儿免费开展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并缴纳本市医保,在市内医疗机构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按类别给予补贴。其中,实施人工授精辅助生育的,最高给予3000元补贴;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最高给予10000元补贴。

  围绕医保与休假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比照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提高至1000元,符合条件的分娩镇痛、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生育津贴实现“即申即办”直接发放至女职工本人。婚育休假方面,对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婚育休假制度基础上,分别延长产假15天、30天,配偶护理假分别延长5天、10天。

  围绕育儿和教育支持,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并落户我市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300元/月育儿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三孩育儿补贴标准提高至500元/月。用人单位可与职工协商实行每天1小时弹性工作制或灵活休假,为12周岁以下子女家庭提供接送便利。教育领域,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三孩学前教育保教费全免;民办幼儿园就读儿童,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费用,2027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将达60%以上。多子女家庭还可享受“长幼随学”政策,二孩、三孩可协调就读同一学校(幼儿园),选择中职学校时可优先选择专业。 围绕托育服务供给,新建居住区配建幼儿园时需同步满足托育需求,社区将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嵌入式托育点,鼓励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落实托育机构税费优惠及水电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对备案普惠性托育机构根据招收情况给予每个托位每年600元的补贴。

  围绕住房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可与其他购房补贴叠加使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购买二套房及以上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在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可按照实际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配租时可优先选择两室一厅以上较大面积户型,三孩家庭纳入优先分配范围。

  围绕家庭出游更便利,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对6周岁(含)以下或1.2米(含)以下儿童免门票,对6周岁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成年人半价优惠;乘坐公交和游览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展览馆、博物馆等,取消携带免票儿童数量限制,鼓励推出“两大两小”“两大三小”套票、亲子房。此外,大型公共场所将配置母婴设施与“绿色通道”,推进儿童友好学校、社区、公园等建设,营造关怀孕妇、爱护儿童的氛围。

  据悉,此次印发的《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奖励补助的政策有效期暂定3年。为方便群众享受政策,我市在“i荆门”App设立“生育支持”专区,提供一站式政策宣传解读和申领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增强群众生育意愿和幸福感。(记者杨涛 通讯员张坤)

责任编辑:杨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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