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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荆门通报6起典型案例

时 间: 2025-12-12 15:42
来 源: 荆门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关于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查处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整治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今年以来我市查处的一批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2025年3月,市民投诉钟祥市王府大道南端有人利用出租屋开展“一对一”学科类补习。经查实,彭某某在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居民楼擅自开展“一对一”学科类培训。钟祥市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2025年3月,举报线索反映京山市黎某某通过朋友圈发布培训广告,以个人名义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经查实,京山市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警示告诫,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退所收费用17952元,并删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违规宣传广告。

  案例3:2025年6月,荆门市橙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4MA7HYFTE0T,注册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28号1、2楼。经巡查发现,该托管机构周一至周五期间正常开展托管服务,周六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掇刀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双减”政策宣传,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退违规培训费用3.3万元,并将其列为重点对象,持续加强监管。

  案例4:2025年7月,沙洋县李市镇楚才托管、纪山镇楚才托管、拾桥镇楚才托管三家机构违规设立宣传点,面向公众进行学科类培训宣传,预备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实,三家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均属无证机构。沙洋县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机构负责人进行教育和警示告诫,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宣传行为,撤销宣传广告,并将三家机构列为重点对象,持续加强监管。

  案例5:2025年7月,经巡查发现,已注销机构“新世纪吴老师初高中培训中心”在东宝区金虾路周坪巷某居民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实,东宝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责令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机构列为重点对象,持续加强监管。

  案例6:2025年8月,荆门市星博升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4MAEFD8PAXF,注册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街办汉通楚天城社区象山大道以东红星公园里四期254号。经查实,该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漳河新区科技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负责人进行教育和警示告诫,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限时退还所收费用,拆除违规培训及宣传设施,并将该机构列为重点对象,持续加强监管。

  荆门市“双减”办温馨提示: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无证培训、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存在资金和人身等安全风险,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不要送孩子参与。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类违规培训进行监督,发现违规培训线索的可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或“鄂汇办”APP中搜索“违规培训随手拍”进行举报,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市“双减”办将持续加大明查暗访、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荆门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王玮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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