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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颁布,让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

时 间: 2025-12-19 17:55
来 源: 荆门市沙洋县委宣传部

  12月16日,我国全民阅读事业迎来里程碑时刻——《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全民阅读将有法可依。

  《条例》旨在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阅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全民阅读立法不是强制读书,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阅读权利,倡导大家多读书。

  立法守护是全民阅读常态化发展的根本支撑。长期以来,全民阅读依靠政策倡导与项目推动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可持续性不足、资源分配不均等挑战。《条例》的出台,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经验转化为刚性制度,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让阅读推广从“阶段性任务”变为“长期性责任”。从全国首部省级全民阅读法规《江苏省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到《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落地施行,地方立法探索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如今,国家条例与地方法规形成呼应,构建起上下联动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民阅读事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彰显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文化建设的时代智慧。

  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是拓宽阅读覆盖面的关键举措。中华民族自古提倡阅读,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传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新征程上,全民阅读更关乎文化自信的根基、社会文明的程度,乃至国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阅读的生命力在于普及。要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条例》的实施将推动阅读推广从“节日化热点”转向“常态化生活”。自2026年起,每年4月第四周“全民阅读活动周”的设立,与世界读书日形成呼应,打造出集中推广与日常普及相结合的新格局。深圳出版集团承办的“深圳读书月”历经26届,累计吸引2.4亿人次参与,成为全国阅读推广的标杆;广东“南国书香节”、北京阅读季等品牌活动各具特色,共同织就全国阅读推广网络。

  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是满足群众多元阅读需求的核心路径。随着阅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条例》聚焦服务提质,推动阅读服务向精准化、高品质升级。要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全民阅读设施,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立相应阅读设施,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深圳“湾区之眼”作为全球最大实体书城,以“文化+科技+旅游”的融合模式,开业至今吸引超200万人次到访,重构了公共阅读空间的功能边界。针对不同群体,山东推出青少年“阅读之光”系列活动,上海、天津出台老年阅读专项方案,各地农家书屋、青工书屋精准对接基层需求,形成全龄覆盖、全域延伸的服务体系。

  强化全民阅读保障措施是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的坚实后盾。《条例》从经费支持、设施建设、资源供给等方面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为全民阅读保驾护航。重点扶助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阅读保障,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各地纷纷加大投入,深圳设立全民阅读专项基金。第十五届江苏书展实现馆配团购1.0296亿元,形成“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在资源供给上,出版机构聚焦精品创作,同时注重均等化配送,深圳出版集团累计向对口地区捐赠图书码洋超3000万,援建书屋逾200家,辐射15个省市。

  全民阅读,法治护航;书香中国,生生不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读书学习,修身养志,增长才干;孩子们要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全社会都要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将持续提升,为文化强国建设凝聚起磅礴的精神力量,让书香成为新时代中国最动人的文化标识。(通讯员何长青)

责任编辑:杨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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