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网站 荆门地区权威新闻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在线投稿
搜索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网民利用AI造谣中国女篮被刑拘——今日辟谣(2025年12月23日)

时 间: 2025-12-23 16:47
来 源: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2025年12月23日

   谣言:河南洛阳将举办“2026年跨年夜活动”

  真相:近日,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洛阳中州万达、西工小街等地跨年夜活动”信息,引发关注。经查,王某为博取流量,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与事实不符的图片及文字内容,引发负面关注,扰乱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来源:“平安洛阳”微信公众号)

  科普:儿童防流感重症,牢记这4个“危险信号”

  详情:近期冷空气频繁来袭,流感进入高流行期,儿童群体尤其需要警惕。

  儿童呼吸道较细嫩,血管丰富,感染流感病毒后气道易迅速肿胀,加上免疫系统尚未成熟,抗病毒能力较弱,炎症反应可能更剧烈,短时间内就可堵塞气道。

  儿童咳嗽排痰能力不如成人,流感产生的痰液不易咳出,易凝结成“痰栓”堵住气道。流感病毒先攻击气道,导致气道黏膜坏死,随后细菌乘虚而入,形成“病毒+细菌”双重打击,病情在一两天内急剧加重。

  儿童出现流感症状后,以下情况可能是重症前兆,务必尽快就医:

  发烧超过38.5℃,服用退烧药效果不佳或体温持续升高;

    咳嗽、喘息加重,呼吸急促、嘴唇发紫;

    伴有剧烈胸痛、精神萎靡、食欲减退,甚至无法平躺;

    出现胸闷、呼吸困难、说话费力、意识障碍、抽搐等情况。(来源:“国家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

    通报:利用AI造谣“中国女篮”,两男子被公安机关刑拘

  详情:近日,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针对中国女篮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不实视频信息。对此,北京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快速锁定作案嫌疑人林某某(男,32岁)和陈某某(男,32岁),并迅速出击将两人查获。经查,林某某和陈某某曾从事视频带货,为了“来钱快”,打起了利用AI技术制作视频追热点、蹭流量、以“养号”牟利的歪主意。林某某、陈某某利用AI工具编造中国女篮某教练员压榨某运动员的虚假文案,后将该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网络图片、视频、虚假文案混编制作了网传视频,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引流得逞后,将账号倒卖牟利4000元。

  林某某、陈某某利用公众对篮球运动的关注,无底线博眼球、蹭流量,编造谣言对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抹黑,引发网民对立,破坏社会信任,扰乱公共秩序,给当事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12月18日,林某某、陈某某已被北京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相关账号已被所属平台关闭。(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提示:试岗期≠试用期!别被“试岗”“试工”坑了

  详情:一些企业会用“新岗位考察”“适应期”“见习期”“试工期”等说辞,在面试后设置一定时间的所谓“试岗期”。临近试岗结束,再以“经验不足”“人岗不匹配”等理由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试岗期成了“白用期”,当劳动者想通过投诉举报、劳动仲裁等途径讨薪时,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又成了维权难题。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不管是以什么名义,只要存在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捏造“试岗期”“试工期”“新岗位考察”“适应期”“见习期”等概念,规避法律义务,是违法的!

  如果不慎接受了试岗,一定要注意搜集保存能证明你工作任务、过程的相关证据,如工作沟通记录、工作成果文件、打卡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后依法维权。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杨絮一
版权声明:
①荆门新闻网 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仅供本网站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转载,本网站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且不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转载的作品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稿酬或作其他相应处理。
荆门市委书记专属版

Copyright 荆门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24-238586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240013号]

[鄂ICP备 12000927号] [鄂公网安备 42080402000103号]

微信
客户端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