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将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达广大职工,市总工会于近日印发通知,启动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行动。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职工,请尽快通过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属辖区工会提出申请。
此次送温暖行动将持续至明年2月14日,聚焦困难职工与重点群体,通过精准帮扶让温暖覆盖更广、传递更准。
困难职工范围包括: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骤降、子女教育负担重致困的职工;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灾害、重病、突发意外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关停并转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因公牺牲职工家属以及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上述人员若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或本单位慰问,不能重复申报。
重点群体职工包括:快递员、外卖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节日期间坚守在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一线,以及长期在苦脏累险、户外艰苦环境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直接服务民生的交通运输、电力、环卫等基层岗位值守职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先进职工群体等。
在送温暖标准上,市总工会实行分层分类慰问。对困难职工,发放价值1000至3000元的慰问金和物品;对重点群体职工,发放价值200至300元的慰问物资;对符合特殊职工群体关爱慰问条件的对象,发放2000元慰问金;对劳动模范等先进职工的慰问,将严格依照《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为确保帮扶工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市总工会已制定严格的申报发放流程。职工提出申请后,基层工会应尽快完成入户调查核实。审核通过后,须经单位相关会议研究并公示不少于5天。慰问金通过银行卡实名制发放,严禁使用现金;发放物资需详细登记备查。各级工会还需加强“职工之家”App中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录入帮扶信息。市直及各县(市、区)总工会须按要求于12月底前完成各项审核报送工作。
本次行动特别强调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爱,市总工会领导干部将深入驿站、园区等一线,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主动了解其权益诉求,切实推动服务与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将送温暖行动与工会驿站服务提升、“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做好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周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