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晚,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及时传达落实预警信息、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业企业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12月21日8时30分,我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经部、省级会商研判,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及污染渗透影响,未来几日我市将持续有中重度污染风险。为尽力削减我市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本地污染源叠加影响,我市决定于12月24日22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12月25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此次预警启动范围为我市市域范围,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健康防护指引措施三大类。其中,工业企业按照《荆门市2025—2026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等。全市所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社会各界若发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反映。(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