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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时 间: 2026-01-02 10:33
来 源: 荆门日报

  近日,市政府印发《荆门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居民“有水喝、喝好水”。这标志着我市系统化、全域化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我市将聚焦“四统一”,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坚持统一运营,规范市场主体。以县为基本单元依法依规按程序确定一个实施主体,统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规划,优化工程布局。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构建以城区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为辅的供水工程格局,健全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的保障体系。坚持统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实施城乡供水同网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用水保障水平。坚持统一管理,提升服务质效。严格水质监管,落实水源地“划、立、治”措施,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检测制度,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根据用水性质和用途实行分类定价。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原则,以县为单元制定详细城乡供水一体化“路线图”。到2026年底,各县(市、区)完成供水市场主体整合,实现一个县域一家供水企业管全域;到2027年底,建立完善城乡供水行政管理、运行管理、服务标准、经费保障等制度,基本实现供水主体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规范化、水网管护专业化;到2028年底,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规模化水厂覆盖人口比例达到95%以上,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记者彭文洁 通讯员曾晨曦)

责任编辑:杨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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