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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月查处酒醉驾479起

交警提醒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时 间: 2026-01-05 09:47
来 源: 荆门晚报

  近期,荆门交警持续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查获多起涉嫌多次酒驾、醉驾的案例。据统计,2025年12月以来,我市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479起,其中酒驾381起、醉驾98起,严厉震慑了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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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酒驾现场。(交警供图)

  三度醉驾的“疯狂摩友”。2025年12月18日21时03分,荆门交警在圣境山路桃花岛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向某林满脸通红,身上散发出明显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7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核查驾驶证信息时,民警发现向某林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涉嫌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向某林并非首次酒后无证驾车,此前已有两次同类违法记录:2021年5月27日,因无证+醉驾被查;2024年12月6日,再次因无证+醉驾落网。此次第三次涉嫌无证+醉驾,将依法对其从重处理。

  二次酒驾的“侥幸老手”。此前,荆门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南德线沿线行驶。交警随即在南德线文卫路路段设卡拦截,2025年12月15日18时18分,执勤民警成功截获目标车辆,当场查获驾驶员男子陈某权。检查中,民警闻到车内有明显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酒驾范畴。核查得知,陈某权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而且,陈某权曾于2024年8月2日因酒驾被交管部门处罚,此次涉嫌二次酒驾,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荆门交警将持续加大酒醉驾查处力度,对酒醉驾违法行为零容忍。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抵制涉酒驾驶,主动劝阻身边亲友酒后驾车;乘客也要坚决不搭乘酒后驾驶人驾驶的车辆,发现酒驾行为可及时拨打122报警。(通讯员谈媛媛)

责任编辑:杨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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