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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沙洋县高阳镇集体旱地进行种植是否需缴纳费用?

时 间: 2026-01-07 16:58
来 源: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我想使用沙洋县高阳镇集体旱地进行种植,是否需缴纳费用?收费标准又是什么样的?

  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核实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高阳镇进行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时,将未确权土地收归村集体。未确权土地属于村集体,若您想耕种,需要缴纳承包费。因各村(社区)田块水源条件不同,具体承包价格由各村(社区)组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商议决定。

责任编辑:马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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