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根据年度行政检查计划,3月26日至4月3日,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全市22家矿山企业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行政检查。

本次检查严格履行涉企行政检查程序,提前向市司法局完成备案,并在检查过程中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做到依法检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检查采取“实地踏勘+资料核查+无人机航拍+现场质询”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全方位评估企业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成效。其中,实地踏勘重点查看表土资源剥离与利用、弃渣(土)场防护、截排水沟及沉砂池建设运行等情况;资料核查聚焦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关键环节。同时,利用无人机对矿区地形地貌、扰动范围及复绿效果进行高空影像采集,提升检查的精准性和客观性。

从检查情况看,矿山企业基本能够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工程防护与植被恢复基本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填写检查记录。下一步,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将向相关企业正式反馈检查结果,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标准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加强后续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通讯员 杨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