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定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于4月19日至20日召开
汪在祥主持
4月1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启华、谢继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周美元、陈俊峰、罗少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陶然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陶然所作的关于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陶然在会上宣读了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大会议程和日程,决定: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9日至20日在荆门召开。
会议听取了陶然所作的关于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军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上名单草案和报告。
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付洪苍在会上宣读了关于提请会议任免的议案并作说明。相关人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汪在祥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市长买绘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宏,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记者施洁茹 通讯员李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