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带队开展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立法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来到了掇刀区白庙街道月亮湾社区、东宝区泉口街道浏河社区和漳河新区漳河镇罗河村,详细了解社区居委会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及村委会引导村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等情况,并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将以此次调研工作为契机,总结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经验,立足实际,梳理存在的问题,充分吸纳合理意见,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夯实立法民意基础,切实增强立法的适用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记者施洁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