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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

落实明码标价 严禁价格欺诈

时 间: 2026-04-29 09:14
来 源: 荆门晚报

  “五一”将至,恰逢“楚超”荆门首个主场在“五一”期间举行,我市将迎来旅游、观赛、购物、餐饮消费高峰。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五一”劳动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告诫函明确,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所有经营者必须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违法舍零取整。

  针对重点服务行业,告诫函提出具体要求:旅游景区须在入口、售票处显著位置公示门票及服务项目价格,观光车、讲解、餐饮、住宿、停车、娱乐等一律逐项明码标价;酒店住宿经营者不得在节日及赛事期间哄抬房价、价外加价或虚假标价;餐饮单位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标价,菜品酒水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用语,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在结算前出具明细清单;购物商超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严禁宰客欺客、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告诫函强调,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旅游景区、住宿餐饮、赛事周边、交通停车等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 12345投诉举报。(记者张亚男 通讯员赵晓端)

责任编辑:杨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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