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们定不了,得跟上面请示”“领导没发话,我们不能动”。近日《人民日报》刊文点出的“过度请示”现象,戳中了基层治理的痛点。请示报告的本意是加强上下沟通、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初衷是科学决策、高效落实,可在一些地方却异化为层层上报、事事请示的“路径依赖”,沦为不担当、不作为的“遮羞布”,亟需靶向纠偏、正本清源。
“过度请示”看似合规守矩,实则是政绩观错位与担当精神缺失。有的干部抱着“向上甩锅”的避责心理,将请示当作“挡箭牌”,面对权责范围内的事刻意层层上报,表面上讲程序,实则规避风险、转嫁责任,信奉“不拍板就不出事”的消极逻辑。还有的干部,躺平懈怠,就拿“多请示”当借口;能力不足,就事事依赖上级。结果,本可快办的事,就这样在层层请示中空转。
这种“凡事必请示”的风气,危害不小。从治理效能看,文件层层上报,决策反复请示,机会在等待中溜走,“马上办”成了“等等看”。从群众感受讲,基层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群众的事等不得,“过度请示”容易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消磨的是耐心,透支的是公信力。更要警惕的是,“过度请示”若长期存在,必然消解基层干部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助长僵化思维,削弱基层治理能力。
破解“过度请示”困局,应多管齐下、精准发力。首先,要划清权责边界。列出清单,明确什么事必须请示、什么事自己可以定、什么事干完再报备。让基层干部心里有数,既不越权,也不推责,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请示。其次,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打破“干的越多,错的越多”的怪圈。对基层干部自主决断中的非原则性失误,予以宽容、不予追责,为敢担当者撑腰卸包袱。同时,要优化考核培训。一方面加强能力培训,破解本领恐慌;另一方面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提拔重用善于决断的干部,让“凡事请示”的表演派没有市场。
请示只是手段,干事才是目的。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不需要“凡事请示”的老好人,需要的是敢担当、善作为的实干家。权责清了,容错有了,能力跟上了,“过度请示”的毛病才能根除,担当才能成为干事创业的鲜明底色。(林悦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