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又是一年高考时。
再过十余天,我市两万余名考生将步入2026年高考考场,迎接人生中一场重要的检阅。这是青春的诗行,也是梦想的起航。
公平,是高考的生命线。本期我们集中刊发《刑法》和《教育法》涉考条款、两高司法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既是让考生和家长明晰法律红线,也向社会传递一个坚定的信号:高考不容作弊,诚信不容亵渎。任何试图挑战公平底线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
荆门晚报将持续关注高考信息,及时传递权威资讯、政策解读与备考服务信息,与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路同行。
2026年高考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清晰了解考试违规违法的法律后果,荆门市招考局日前集中发布了一批涉考法规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考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条款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
市招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考是人生重要一站,诚信应考是底线,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任何作弊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本次发布旨在让每一位考生明明白白进考场,清清白白写答卷。
两高司法解释:这些情形属“情节严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发布的司法解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高考即在其中。
司法解释明确了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多种情形: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考试工作人员组织作弊的;组织考生跨省作弊的;多次组织作弊的;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均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同样规定在上述国家级考试中实施该行为,或者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考试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多次、向三十人次以上、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均属于“情节严重”。值得注意的是,即便非法出售或提供的试题不完整、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也不影响该罪的认定。
刑法严惩:组织作弊、替考等构成犯罪
市招考局同时发布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和《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至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同样依照该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也面临同样的刑事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教育法》则进一步规定,考生有非法获取试题或答案、携带或使用作弊器材、资料、抄袭、替考等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法》第八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组织作弊的;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第八十一条规定,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纪作弊:轻则取消成绩,重则停考三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的行为,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前答题或结束后继续答题、旁窥交头接耳等,均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而一旦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后果更为严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他人答案、传递或交换试卷、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导致考生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全部无效。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证件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被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甚至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此外,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入学资格,将被宣布无效或予以取消。在校学生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学校可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位一体”监考,让作弊无处遁形
市招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高考期间,全市各考点将严格执行“身份验证+智能安检+人工安检”模式。考生进入考点前,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人工复检。所有考点均配备5G信号屏蔽仪,考场内实行“人工监考、视频监考、流动巡考和实时智能巡查”四位一体的监考体系,对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旁窥抄袭、提前抢答、延时拖答、携带违规物品等行为进行无死角监控。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严禁带入考点。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论处,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在进入考点前,请务必将上述物品交给家长或带队老师保管,不要心存侥幸。
同时,市招考局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网络上的“押题”“原题”“答案”“改分”“内部指标”等虚假信息,也不要以讹传讹,转载、传播未经核实的涉考信息。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在考前打掉了多个利用网络发布虚假“高考答案”实施诈骗的团伙,考生一旦轻信并购买所谓“答案”,不仅钱财受损,还可能在考试中因试图作弊而被查获,得不偿失。
高考是检验学子品德与学识的双重考场。市招考局在强调上述法规的同时,向全市考生发出诚信应考倡议:不携带违禁物品,不参与作弊,不相信“捷径”,不传播谣言。用真才实学证明自己,用诚信品格赢得未来。(记者 胡燕 通讯员 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