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停运、外墙脱落、消防设施老化却无钱维修,是不少老旧小区业主的烦心事。针对中心城区存量住宅逐步进入共用设施大修高峰期、维修资金归集不足引发大量物业矛盾与信访问题,同时原有管理规定存在权责模糊、欠缴追缴机制缺失等短板,近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标《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实操标准,从交存时间、主体责任、查验监管全链条重塑管理体系。新政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一年。
交存节点大幅前移
网签阶段即完成资金归集
维修资金也被称作房屋“养老金”,此前市民须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环节完成交存,存在资金归集滞后、小区账户余额不足等隐患。
本次新政核心变化之一,便是将业主交存时间提前。按照《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保障房、商业办公、产权车位等各类已售房屋,购房业主须在商品房网签备案或房屋交付前足额交存维修资金。针对新政实施前已完成网签但未交房的业主,交房前必须完成交存;已入住却长期欠缴的业主,需按规定补齐资金。需要注意的是,还建安置户同样要在交房前完成交存。
“网签备案环节将同步设置交存提醒,交房前开发商、物业必须核验维修资金交存记录,未足额交存的,一律不得交房、不得办理入住手续。”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科长赵伟介绍,违规交房企业将被依法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从源头杜绝交房不交费的问题。
房企扛起兜底责任 未售房源先行垫付维修资金
“以往小区存在大量未售房源时,对应维修资金长期悬空,一旦楼栋公共设施大修,已入住业主需独自承担全部成本,矛盾突出。”赵伟介绍,新政明确开发企业兜底义务,成为另一大民生亮点。
根据文件规定,今年7月1日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开发企业须在楼栋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先行垫付全部未售出房屋的维修资金并存入专户;后续房源售出后,房企可凭交存票据向购房业主收回对应款项。公共租赁住房则由产权单位在房屋登记前统一交存,彻底解决未售房源维修资金“无人买单”的历史遗留问题。
线上线下双渠道缴费
数据互通实现全流程监管
为方便市民办事,维修资金开通两种便捷交存渠道:市民可微信搜索小程序“荆门物管通”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维修资金归集窗口线下办理。
同时,监管层面也构建了多层闭环机制。荆门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实时共享,自然资源部门办证时同步提示交存;各区住建部门常态化提醒欠费业主,并同步告知街道、社区、业委会;小区业委会有权催告欠缴业主,经催告拒不交存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管部门可依托共享数据常态化核查,实现对违规欠缴、违规交付行为依法处置。
覆盖范围清晰
多方权责一目了然
新政主要适用于中心城区小区住宅、小区内非住宅,以及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相连的商铺、配套用房。同时清晰划分四类交存主体及时限,区分购房业主、安置户、开发企业、公租房产权单位责任,补齐以往权责不清、代交监管缺位、追缴机制薄弱等管理短板。
赵伟介绍,本次新政聚焦群众“修房难、缺钱修”民生痛点,通过前置交存、房企兜底、联合核验、司法追缴等组合举措,稳步充实小区维修资金储备,保障电梯、外墙、消防等关键设施及时修缮,切实守护居民居住安全。新政执行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更新管理规定,将按最新要求同步落实。(记者 方哲 通讯员 刘彦君 孔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