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宝区总工会启动2026年“金秋助学”活动,符合资助条件的职工家庭,可在8月14日前递交申请材料。
本次助学活动面向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需向本单位工会或所属辖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东宝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为确保资助精准、公正,基层工会将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逐一核实申报资料的真实性。随后,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将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评议。评议结果须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需包含职工姓名、致困原因及监督电话等信息,以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工会将申请人资料统一报送至东宝区职工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将通过大数据查询系统,或商请民政、不动产中心、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帮扶对象及建档类别。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资金将全部通过银行卡直达个人账户,资助标准将严格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目前具体帮扶金额尚未最终确定。
东宝区总工会提醒:职工须如实填写书面申请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故意隐瞒家庭收入、虚报刚性支出、隐瞒房车及子女就学等信息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帮扶申请,已拨付救助资金的将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负责追回,并对申报单位工会负责人追责问责。(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李枝映)
链接:五类情况不纳入帮扶范围
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
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证明资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