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宝区人民法院漳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促成涉事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助伤者拿到10万元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事一方为张某,男,今年37岁,掇刀人;另一方为漳河法庭辖区一农户;第三方为一挖机师傅。
2024年1月,张某、挖机师傅受雇于农户参与农村建房事宜。施工期间,张某站在挖机翻斗内,随挖机师傅操作的翻斗升至高处作业,因翻斗突然脱落,张某从高处跌落,导致其腰椎、脊椎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后,张某就自己受伤一事向雇主、挖机师傅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30余万元,但未果。无奈之下,张某于前不久向漳河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卢梦梳理出此纠纷案的核心焦点是责任主体和比例划分。张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错在挖机翻斗脱落,理应由雇主和挖机师傅担责;挖机师傅认为自己受雇于房主,挖机翻斗脱落伤到张某纯属意外,跟自己没有关系;雇主认为自己只是请了他们俩做事,由于挖机师傅和张某的不规范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跟自己又何干。涉事各方对事故责任互相推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法官深知简单的一纸判决无法根除矛盾,甚至可能引发“一案生多案”及执行难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结合涉事各方都是乡邻,平时关系也不错,法官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工作思路,通过“背对背”“面对面”方式多次组织涉事各方协商沟通。
调解中,法官细致解读法律规定,一针见血指出各方责任:此起事故主要系张某违规操作引发,张某负主要责任;挖机师傅操作行为不规范,为事故次要诱因,承担次要责任;雇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同样存在过错,承担次要责任。综合各方过错程度,法庭划定责任比例为:张某50%、挖机师傅30%、雇主20%。同时,明确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确定张某各项经济损失近20万元。此外,还引导各方换位思考,深入分析诉讼风险和执行后果,劝解各方以和睦相处为重,互谅互让解决纠纷。
经过多次耐心疏导和辨法析理,涉事各方态度逐渐缓和。法官乘势而为,于近日促成涉事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雇主、挖机师傅分别向张某支付赔偿款4万元、6万元。至此,该起纠纷案得以化解,涉事各方对法官的耐心调解深表感谢。
此次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实质化解是东宝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下一步,东宝区人民法院将牢牢把握“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枫桥经验”内涵要义,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动依托多元纠纷化解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变“坐堂问案”为“上门解纷”,把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记者王清华 通讯员彭楠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