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荆门市“清洁家园”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建设明确资金管理标准,规范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全流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全市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筑牢坚实制度保障。
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清晰划定资金使用边界,明确市级“清洁家园”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乡村环境提升工作,重点覆盖村庄公共区域清洁整治、清洁设施运维管护、宣传动员培训三大领域。同时明确资金使用红线,严禁将奖补资金用于村级运转经费、村干部补贴等非整治类支出,从制度上杜绝资金乱用、错用问题,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乡村环境整治的关键处。
在规范管理方面,我市建立健全奖补资金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办法》清晰划分各部门职责,细化资金申报、评审、下达等工作流程,让基层申报、资金拨付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严格规范村级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获奖行政村实行专账核算、台账化管理,全程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明确追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精准落地、提质增效。
“我们将持续抓好《办法》落地执行,常态化开展基层政策指导、日常监督检查和绩效管控,把奖补资金用准、用好、用出实效。”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正向激励作用,积极调动各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持续擦亮乡村生态宜居底色,以扎实的财政保障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记者李蕾蕾 通讯员王知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