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东宝区对部分线上线下商铺无资质滥用“非遗”字样、虚假营销等乱象进行整治。这有利于守护本土“非遗”文脉,切实保障非遗传承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一些店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使用“非遗”“非遗传承”等词汇进行虚假营销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甚至直接印在产品包装上。比如,2025年10月,恩施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查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走访时,注意到某外卖平台上的一条差评:“冲着非遗传承点的,结果味道很一般,和普通店没啥区别。”,于是便顺藤摸瓜开展深入调查,并向非遗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结果发现涉案商户的食品生产现场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且并未列入国务院、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等任何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经营人员也未被认定为任何项目的代表传承人。相关部门立即对涉案商户立案调查,依法进行处罚。
无资质滥用“非遗”字样虚假营销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非遗”公共品牌的严肃性与公信力,还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中规定,如果宣传中不仅使用文字“非遗”,还擅自使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官方LOGO标识,属于未经授权使用专用标志,可单独查处,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五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同时,这种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生产经营者要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产品品质上,不能过度营销、虚假营销,要坚持依法依规经营,万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东宝区此次整治行动,正是在市场乱象中为“非遗”划下了一道清晰法律边界。各地也应当引起重视,疏堵结合打好“组合拳”。
一方面,各地文旅部门应建立非遗名录动态更新机制,把“家底”搞清楚,并定期公开,让更多群众知道哪些属于非遗产品,从而提高消费者对“非遗”的辨识度。文旅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整治,建立线索归集移送机制,将排查出的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对未取得“非遗”资质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另一方面,各地要做好宣传引导,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宣传“非遗”的申报流程,部分产品和技艺确实传承的很好,有真手艺、有好产品,广受消费者青睐,但苦于申报渠道不畅、政策信息不对称,一直未进行申报,至今没有进入“非遗”名录,这就需要文旅部门深入宣传挖掘,做好推荐申报各项服务和保护工作。
“非遗”保护的根本任务,不仅是要“打假”,更是要“护真”。 整治乱象是维护市场生态的必要手段,但让合规非遗项目真正拥有市场竞争力、能融入现代消费场景才是重点,正牌传承人守着老手艺如果找不到市场,埋没于“深巷”,即使清退了“冒用者”,“ 非遗”依然难逃“博物馆化”的命运。因此,在依法整治虚假宣传的同时,如何为优质“非遗”项目搭建发展平台、链接更多市场资源,是我们探索和努力的方向。(韩博涛 高静娴)





